最近,农业农村部与财*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推协商,表示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将支持海南省利用自由贸易港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在自由贸易港发挥试点作用,借鉴烟草监管经验,从“特色产品”和“嗜好产品”管理的角度,加快地方立法工作,促进槟榔产业健康发展,开展槟榔作为地方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管理试点,明确槟榔的属性定位,为槟榔产品监管提供法律依据。

而有关立法的层级,基于槟榔产品具有流通性,且槟榔作为一个产值的产业,涉及到众多的生产企业、就业人口,甚至涉及到个别地方的经济发展,由地方主导立法恐怕难以达到有效限制乃至禁止槟榔生产、消费的目标,故宜由国家层面制定法律或行*法规对此进行专门规定。

有了法律和行*法规作为依据,相关行*监管机关方可依法对槟榔产品的生产与销售进行明确、有效的监管。

除了要积极推动槟榔法律监管走向正轨,关于槟榔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发展等问题,也得到了相关*府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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