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湖北中一商店卖槟榔被罚1万多元
太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太湖县北中镇某商店(王某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槟榔案 年3月25日,太湖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北中镇某商店销售的食用青果槟榔涉嫌假冒湖南口味王集团有限公司产品。经查实,当事人从网上购进“口味王”牌食用青果槟榔包,售出包,违法经营额元。依据相关规定,太湖县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侵权槟榔、罚款元的行*处罚。 来源:安庆之声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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