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如何规范引导槟榔产业发展,把握好健康与发展的平衡,是不可回避的必答题。”文

江风清林(节度研究所特约观察人士)尽管严禁槟榔广告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情,但这一次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的出手,让这个老话题再次新热起来。年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要求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并将核查清理的情况于9月27日前报广电总局传媒司。此《通知》一出,网上几乎一边倒地叫好。但也有不少网友在坚定支持的同时,也表达了另一种担忧:总局的出手只是行*手段,但并没有法律手段做支撑。没有法律强制的手段,真的能“药到病除”吗?屡“禁”不止网友的担心并非空穴来风,而是早在10多年前槟榔就已被明确为“一级致癌物”,但各种广告却屡禁不止。有媒体报道,自年槟榔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级致癌物质”后,槟榔及其制品也先后7次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健委等机构点名。至于致癌原因,一是槟榔里的化学物质经咀嚼后,形成的亚 ,是明确致癌的化合物;二是槟榔较硬,咀嚼时易对口腔黏膜造成机械创伤。年,原国家食药监总局刊登《世界卫生组织国际癌症研究机构致癌物清单》,其中在“一类致癌物清单”中,不仅槟榔果赫然在列,含药草的槟榔嚼块和不含烟草的槟榔嚼块也在其中。年,医院口腔颌面科在《中国牙科研究杂志》发表了一篇关于湖南口腔癌患者数量的研究论文,文医院口腔癌患者进行统计,发现从年到年,十年间因槟榔导致的口腔癌患者所占比例从23.94%飙升至85.53%,人数则翻了将近20倍。年,国家卫健委发布《健康口腔行动方案(-年)》的解读中提到,要对长期咀嚼槟榔等高危行为进行干预等,促进群众养成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年,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年“全国爱牙日”宣传活动的通知,也明确咀嚼槟榔是口腔癌的重要危险因素,要减少烟酒槟榔。年2月3日,国家卫健委《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号建议的答复》中也明确,长期咀嚼槟榔可增加人群口腔癌风险,“我委未批准槟榔作为新食品原料,未将其纳入食药物质目录,槟榔(果实)也不宜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除上述点名外,我国不少地方早已对槟榔进行监管。在福建,厦门是较早对槟榔进行地方监管的城市,早在年该市就禁止在当地生产、销售槟榔。在湖南,年,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下发了《关于停止广告宣传的通知》,要求所有湖南槟榔企业即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在报纸、电视等媒介不允许发布槟榔广告,且必须在年3月15日之前全部完成。而在广东,年3月,广州全市媒体、户外广告均已停止发布槟榔广告,广州还加强了槟榔广告的日常监测,从源头上管控槟榔广告的发布活动。有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家相关机构虽多次对槟榔及其制品和广告进行限制,但多为不具备法律效力的行业协会禁广令,以及相关的行*令。没有国家层面的相关法律法规约束,难以管住槟榔企业的营销行为。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槟榔广告并没有因为协会发文而销声匿迹,反而转移阵地,在青少年群体受众更广的短视频、网络综艺、网络直播等网络视听平台遍地开花。瞭望智库食品健康研究中心主任王先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通知》的发布对国家规范槟榔行业的健康发展开了一个好头。国家广电总局“出手”,国内的槟榔产业将会受到一定的影响。“目前广告法已经明确规定,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但是针对槟榔却无相关规定。国家广电总局毕竟不是执法部门,鉴于槟榔危害性受到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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