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喝酒,只是吃了7颗槟榔。”“放我一马嘛,我给你钱,你开个价。”“我晕针,别带我去抽血。”14日晚,南部新区交警大队查获1名酒司机。在随后的1个多小时时间内,男子使出各种花招欲逃避处罚。

14日晚9时35分,家住城区的“80”后小伙杨某,驾车途经海尔大道南岭路口时,被南部新区交警大队三中队交警例行盘查。“车窗打开的瞬间,我就闻到了一股酒味。”交警李登华回忆说,按照程序杨某现场接受了酒精检测,其结果显示为47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我没有喝酒,只是连吃了7颗槟榔。”还未等交警发问,杨某指着车内的槟榔包装袋急忙说道。事实上,槟榔含有的酒精成分只会停留在口腔,不会融入血液中。针对现场的多次检测结果,杨某始终认为检测机器有问题。为固定证据,交医院抽血化验。路上,杨某非但没有意识自己的错误,反而要求交警“放我一马嘛,我给你钱,你开个价。”当然,杨某耍出的各种花招,全部被交警的执法记录仪记录下来。医院后,为逃避检查,杨某还告诉医护人员自己晕针、晕血。于是,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交警帮医护人员捂住杨某的眼睛,完成了抽血。

交警捂住杨某的眼睛完成抽血(图片由南部新区交警大队提供)

各种花招使尽,杨某在“折腾”了1个多小时后,最终顶不住压力承认了自己喝酒开车的违法事实。杨某坦承,自己是1名包工头,考了4年才从驾校毕业,目前驾驶证在处于实习期。事发当日,未经得住朋友的劝,就喝了几杯。之后,心存侥幸从鸭溪驾车返回城区时被交警查获。由于自己知道酒驾被查的后果,于是才连吃7颗槟榔欲“盖”住酒味,岂料,医院抽血化验。眼看自己的行为已经“板上钉钉”,这才承认了违法行为。

针对杨某的行为,南部新区交警大队表示,待血检报告出来后,将依法追究其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或将面临罚款0元、一次性扣满12分的处罚。另外,因杨某驾驶证在实习期内一次性被扣12分,其驾驶证还将被依法注销,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能重新取得驾驶资格。

遵义晚报记者从南部新区交警大队获悉,自4月1日该大队开展“酒驾天天查”专项行动以来,已接连查处5名酒司机。目前,此项行动仍在进一步深入开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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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文倬

审核/苟燕冰

总审/冯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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