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调查厦门一便利店摊上事了
厦门一便利店销售槟榔被依法立案调查!厦门很早前就已禁止生产、销售槟榔,但近年来,仍有不少商家违法销售槟榔。近日,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江头所接到举报称某便利店有槟榔在售。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有25包待售“和成天下食用槟榔”“湘潭铺子枸杞槟榔”等槟榔产品。经了解,商家是从上门推销的工作人员手中购得槟榔,未留存相关进货票据。因商家销售槟榔的行为涉嫌违反了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商家现场销毁待售槟榔并依法立案调查该商家或面临元以上0元以下的罚款注意!注意!槟榔不在食品目录里!已有多地明确禁售!近年来,我国对槟榔销售的管理日趋严格。年9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印发《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槟榔制品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对槟榔不再按食品进行监管。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最新修订的《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中没有列入槟榔,这意味着槟榔不再作为食品来管理,槟榔生产加工企业以后不能申领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年)》中,将咀嚼槟榔与吸烟并列为两大口腔疾病高危行为,强调“在有咀嚼槟榔习惯的地区,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和口腔健康检查”。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在年发布公告,要求湖南省所有槟榔企业停止在该省对其产品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另外,早在年,厦门就出台了《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槟榔作为药品在医疗、药店等单位经销和患者食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根据《厦门市禁止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槟榔作为药品在医疗、药店等单位经销和患者食用的除外);违反本规定,在本市生产、销售槟榔的,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元以上0元以下罚款。导报记者林少蓉通讯员赖君欣综合健康时报来源:海峡导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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