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榔货款未结算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琼中
北京白癜风医院 https://wapjbk.39.net/yiyuanfengcai/ys_bjzkbdfyy/< 近期,琼中法院审理了一起因槟榔货款未结清而引发的纠纷,原、被告双方对槟榔货款是否结清各执己见,于是原告起诉至法院请求判决被告支付剩余槟榔货款。 法官阅卷后查明原、被告对各自的槟榔青果交易均有登记,但有出入,法官结合双方在司法所确认的数据入手,多次组织双方到法庭进行调解,确认双方交易期间为年9月1日至年9月20日,槟榔货款为元。经释明,原告同意仅向被告主张元槟榔货款,被告坚持已支付完毕相应的槟榔货款,法院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侯某偿还原告何某货款元及逾期利息。 ▲法官和助理讨论案情 琼中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继续支付原告槟榔货款和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原、被告虽然没有签订书面买卖合同,但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账户明细、确认单等,应当认定原、被告达成的买卖合同系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故原告主张被告给付槟榔货款元及逾期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提醒:近年来,随着槟榔价格高涨,为维护当事人权利,各方当事人进行槟榔购销合作时应明确各方购销合作事宜,在进行槟榔青果购销事宜、签订购销合同时,要综合考量、谨慎对待,避免产生纠纷时无凭据可依。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六百二十六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支付价款。对价款的数额和支付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第二项和第五项的规定。 第六百二十八条: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提取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原标题:《槟榔货款未结算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琼中法院这样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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